龙蟠小学阶梯教室改造工程项目
交 易 文 件
(自行招标)
招 标 人: 滁州市龙蟠小学 (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安徽天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发 布 日 期: 2019年6月
A投标须知前附表
工程名称 |
龙蟠小学阶梯教室改造工程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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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地点 |
滁州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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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 |
滁州市龙蟠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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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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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质要求 |
1、企业法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的有效证件) 2、投标人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房建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4、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5、无失信被执行行为承诺书、无行贿行为承诺书; 6、社会法人无失信被执行行为承诺书;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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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规模 |
总投资约9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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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
招标人提供交易文件中所有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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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19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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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 息 内 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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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概况:具体详见交易文件中所有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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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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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办法 |
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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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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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点 |
收件人:安徽天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时间: 2019 年7月 1日8时 30分 地点:滁州市龙蟠大道188号亚东新城国际918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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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小 组组成 |
由招标人依法组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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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金额:1.8万元,上述保证金在开标前现场交纳至招标人处,采用现金形式,需密封,密封袋上注明项目名称、金额、投标单位名称等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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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文件获取方式:于 2019年6 月 27日在 安徽天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网站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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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滁州市龙蟠小学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天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启文 联 系 人:韩可蕾 电话:13605502237 电话:0550-3315800、188550528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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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项目招标代理费2000元,由中标单位在获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代理公司。 2、本项目专家评审费以实际支付费用为准。由中标单位在获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代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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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投标须知
1. 工程概况
1.1 本次招标工程名称:龙蟠小学阶梯教室改造工程项目
建设地址:滁州市
建设单位:滁州市龙蟠小学
1.2 本工程概算造价约 91万元。
1.3 现场条件:
①施工场地: 已具备 ;
②施工用水、电: 已通 ;
③场内外道路: 已通 。
2. 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范围依据招标人文件中的所有内容。
3. 承包方式
3.1 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 。
4. 工期要求
4.1 要求工期:不高于45个日历天。
5. 质量要求:
5.1 招标方案图纸做为参考依据,中标后按照图审后的图纸结合清单施工,对清单中的漏项及部分辅材由投保人自行勘察报价。图纸图审工作及漏项部分,不变更投标报价。
5.2 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合格 标准。
5.3 本工程不执行其它关于工程优质优价的定额、文件的规定。
6.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
6.1、企业要求:
1)投标人要求:企业法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的有效证件)
2)投标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房建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4)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
5)无失信被执行行为承诺书、无行贿行为承诺书;
6)社会法人无失信被执行行为承诺书;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资金来源
7.1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
8. 标段划分
8.1 本工程划分: 一个标段 。
9. 招标方式
9.1 本工程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
10. 计价方式
10.1 本工程合同计价方式: 固定总价 。
11. 评标办法
11.1 本工程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二、交易文件
12. 交易文件的编制依据
1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联合部令第30号)、《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联合部令第1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部、省、市级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编制本交易文件。
13. 交易文件的组成
13.1 交易文件包括内容:
第一章 投标须知
第二章 合同条款
第三章 工程量清单
第四章 图纸
第五章 技术规范及要求
第六章 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
第七章 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对本交易文件的确认
14. 踏勘现场及投标预备会
14.1 踏勘现场
14.1.1投标人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14.2 投标预备会
15 . 本交易文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16. 本工程最高限价为:795923.43元,投标人总报价高于招标人发布的最高限价,按废标处理。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7. 投标文件的组成
17.1 投标文件由资信证明文件、商务标两部分组成:
17.2具体内容如下:
17.2.1资信证明文件部分: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建造师(拟任项目负责人)身份证;
(2企业法人有效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的有效证件)
(3)企业资质证书;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证书;
(6)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7)无失信被执行行为承诺书、无行贿行为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8)社会法人无失信被执行行为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9)评标办法中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和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它证明材料。
17.2.商务标部分: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2)诚信投标承诺书;
(3)投标函;
(4)工程量清单报价书;
(5)详细评审所需其他材料;
17.3.详细评审所需其他材料。
18. 投标报价编制原则
18.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交易文件,了解拟投标合同段的全部工程内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交易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全部工程内容的价格体现。
18.5清单报价计算依据(不仅限于):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2)《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量规范》(GB500854-2013);
(3)《安徽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18 年);
(4)《安徽省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2018 年);
(5)《安徽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8 年)。
18.6材料价格及取费:
(1)材料价格参照滁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和滁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发布的2019年滁州工程造价信息第5期(滁州市)材料市场价格信息中不含税价格,造价信息上没有的材料价格依据市场询价并经建设单位同意确定;
(2)截止2019年5月省、市有关政策性调整文件;
(3)人工费调整按140元/工日;
(4)本次编制执行造价【2019】7号文,增值税按9%计入。
19. 投标有效期
19.1 投标有效期为 6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交易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得少于60日历天)。
19.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关于投标担保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20. 投标保证金和信用保证金
20.1 投标保证金按滁州公共资源管理局滁招管字【2017】17号件的文件的规定执行。
20.1.1投标保证金金额:1.8万元,上述保证金在开标前现场交纳至招标人处,采用现金形式,需密封,密封袋上注明项目名称、金额、投标单位名称等信息。
20.1.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多退少补,履约保证金为 中标价*10% ,履约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前一天全部缴纳完毕。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
20.2 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况,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20.2.1凡是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得放弃投标,否则,投标人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20.2.2投标单位在交易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20.2.3中标单位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签署合同协议;
20.2.4在招标活动中有违规和违法行为;
20.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21.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21.1 投标文件:书面文件(资格证明材料、商务标)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21.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辩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21.3 商务标中的授权书、诚信投标承诺书、投标函报价表应当在格式文本要求的相应位置签字和盖章,否则,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22. 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22.1.1投标文件的资格证明材料、技术标和商务标应当分别装订。商务标按授权书、诚信投标承诺书、投标函、报价表等的顺序装订在一起;
22.2.1投标人应当将商务标正本、副本密封在一起。资格证明材料正副本密封于资格证明材料文件袋内,技术标正副本封于技术标材料文件袋内。
22.3 投标文件密封袋的标记
22.3.1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邮政编码;注明下列识别标志:招标工程名称、项目编号。
22.3.2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袋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否则,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3. 投标文件的提交
23.1 投标文件提交的收件人、截止时间及地点
收件人:安徽天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时 间: 2019年 7月1 日8 时30分
地 点:滁州市龙蟠大道188号亚东新城国际918室
23.2 迟交的投标文件
23.2.1招标人在本须知第23.1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
23.3.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3.3.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3.3.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20条、第21条和第22条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字样。
23.3.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24. 开标
24.1 开标的时间和地点
24.1.1招标人按本须知第27.1条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公开所有投标人参加。
24.2 参与开标的监督部门
24.2.1参与开标的监督部门包括: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等。
24.3 对参加开标的投标人的要求
24.3.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当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在开标时必须携带(手持或封入文件袋中均视为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供资格审现场验证,否则,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法定代表人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企业法人有效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的有效证件)
3、企业施工资质证书;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书和有效地安全证书;
6、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
7、无失信被执行行为承诺书、无行贿行为承诺书;
8、社会法人无失信被执行行为承诺书;
9、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它证明材料。
未能提供有效证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所提供的证件有不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步的开标程序。
1)开标会议由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天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主持;
2)监督部门对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及第24.3.1条要求对各投标人进行验证确认;
3)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
4)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5)对投标人的投标书进行计算错误复核;
6)由招标人宣布中标候选人;
7)代理公司 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26. 评标
26.1 评标办法
26.1.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四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四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27. 无效投标文件
27.1 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废标)。
1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交易文件要求密封的;
3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4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5未按交易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6投标函报价与投标报价书的报价不一致;
7工期或质量不符合交易文件要求的;
8投标报价超过招标人发布的最高限价;
⑨法律、法规、规章和交易文件规定的其他废标情形。
28. 定标
28.1 中标候选人的确定
28.1.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六、合同的授予
29. 合同授予标准
29.1 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28.1条规定所确定的中标人。
30. 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30.1 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按照交易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工程施工合同。同时,投标人应按本须知第35条规定的数额、时间向招标人交纳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30.2 招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34.1条的规定与中标人订立合同,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招标人应当按投标保证金的数额对投标人进行赔偿,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0.3 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34条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则招标人将废除授标,投标担保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0.4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
31. 履约保证金
31.1 履约保证金提交的数额和地点
金 额: 中标价*10%
收款单位: 中标后另行通知
开 户 行: 中标后另行通知
帐 号: 中标后另行通知
提交时间: 合同签订前一天
31.2 若中标人不能按本须知第31.1款的规定执行,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资信证明文件评审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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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评审 标准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和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
开标现场核验 |
企业法人有效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的有效证件) |
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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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施工资质证书 |
企业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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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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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证书 |
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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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 |
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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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失信被执行承诺书 |
无失信被执行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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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法人无失信被执行行为承诺书 |
社会法人无失信被执行行为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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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行贿行为承诺书 |
无行贿行为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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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重要要求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
开标现场核验身份证原件 |
1.1其他资格审查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企业法人有效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的有效证件)
3、企业施工资质证书;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证书;
6、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
7、无失信被执行行为承诺书、无行贿行为承诺书;
8、社会法人无失信被执行行为承诺书;
9、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它证明材料;
由资格审查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按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要求对投标人审查资料的第1.1项原件进行核验。投标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资格审查为不合格:
(1)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准时参加会议;
(2)不能提供交易文件要求携带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原件等材料经审查不合格;
(3)联合体投标人没有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资格审查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资格审查委员会(评标委员会)负责(从安徽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组成)。审查标准见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
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步的评标程序。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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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签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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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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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标签字盖章 |
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签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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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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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 |
响应性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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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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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 |
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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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有效期 |
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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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与招标人发布的招标工程量清单(含需评审材料清单)排序一致,能有效导入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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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分部分项工程材料及设备暂估价 |
与招标人发布的招标工程量清单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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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3 |
详细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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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价评审 |
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也不得低于工程成本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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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成本评 审 |
投标报价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重点评审后界定其报价是否低于工程成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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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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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内容完整性 |
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报价清单缺漏,缺漏项总额(多算或多报总额不得抵消缺漏项目总额)累计占同一工程有效投标总报价平均值5%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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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费和利润费率 |
管理费、利润投标费率低于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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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报价 |
暂估价材料、设备 |
材料、设备暂估价未按要求计入分部分项工程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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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竞争项目费费率 |
低于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规定的费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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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率 |
低于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规定的费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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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投标报价 评分(100) |
评标基准F=有效投标人报价的最低报价。 |
各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与评标基准值相比,得分=评标基准值/投标报价×100计算,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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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标评审表注:
1、投标人总报价如超过最高投标限价,该投标报价不参与商务标评标。
2、只有通过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才能参加评分。
3、本表所称投标报价是指按交易文件规定修正后的投标总报价(多算投标报价、多报费用不扣减)。
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交易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名,并标明排序,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总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若投标报价也相等,由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主任委员抽签确定。
专家评审结束后,根据评标委员会评审初步结论,招标人(或代理公司)将对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是否是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进行网上核查,若核查结果与投标人承诺不一致,则提交评标委员会取消其预中标候选人资格,依次替补,并再次对替补单位进行核查。核查结果不改变原评标基准值。
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本评标办法,对评标委员会进行系统地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的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各评委必须独立评审,提出评审意见,不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的干预。各评委对其各自评审结果负责,并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
评标准备工作结束后,先进行投标报价评分,再按评分高低进行排序。评委会从分值最高的投标人开始依次进行评审,直至经评审的合格投标人(资格审查、和商务标评审通过者为合格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为止,对其余投标人不再进行评审。
3.1评标准备工作
评标委员会熟悉评标工作情况:
(1)阅读由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工程代理机构编制的招标项目情况材料。
(2)阅读、研究交易文件和相关评标资料,获取评标所需要的重要信息和数据,至少应了解和熟悉以下内容:招标项目的范围和性质,交易文件规定的主要技术要求、标准和商务条款。
(3)熟悉交易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及在评标过程中需要考虑的相关因素。
(4)核对评标工作用表。
3.2投标报价评分
按投标报价评分规则进行评分
3.3 资格审查
按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进行评审
3.4商务标评审
按商务标评审表进行评审
3.5推荐中标候选人:经投标报价评分、资格评审、商务标评审后,在得分高低依次排列的合格投标人中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
4.1商务标评审
只有通过资格评审的投标才能够进入本阶段评审。
4.2.1形式性评审标准:见商务标评审表。
4.2.2响应性评审标准:见商务标评审表。
评标委员会依据上述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4.2.3详细评审标准:见商务标评审表。
4.2.3.1投标报价清标:
(1)清标是指通过对需要评审的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采用核对、比较、筛选等方法,对基础性数据进行分析和整理。其目的是找出投标文件中可能存在疑义或者显著异常的数据,为评审中的质疑工作提供基础。
(2)清标工作应当使用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由计算机完成。
(3)清标的内容和步骤:
① 投标文件在符合性、响应性等方面存在的偏差。
② 投标文件存在的算术计算错误和修正结果。
③ 在列出的所有偏差中,属于重大偏差的情形和相关依据;在列出的所有偏差中、属于细微偏差的情形。
④ 列出投标价格过高或过低等的清单项目的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与交易文件规定的标准之间存在的偏差幅度和产生原因的摘录。
4.2.4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审核并确认清标结果,包括工程投标报价的校核、审查全部数据计算的正确性、分析各种费用构成的合理性和正确性等内容,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投标报价有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综合单价与工程量清单项目价格分析表相对应综合单价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项目价格分析表中标出的综合单价为准。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调整或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中标价原则上调整或修正后的价格为准,调整或修正后的价格与投标报价相比,价格低的为中标价。投标人不接受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5.1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的的招标人将拒收投标文件:
(1)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未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上招标投标系统递交有效电子投标文件的,开标系统不予接收。出现上述情况之一的,投标将被拒绝。
(2)所有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里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以网上招投标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因开评标系统原因造成未能成功解密的投标人,可导入电子光盘投标文件继续开标。电子光盘投标文件也无法导入的,则作为无效标处理。
(3)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电子光盘投标文件,招标人应予拒收。
5.2由资格审查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按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要求对投标人审查资料的第二章《资格审查办法》中1.6条款原件进行核验。投标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资格审查为不合格:
(1)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准时参加会议;
(2)不能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材料或材料经审查不合格;
(3)联合体投标人没有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保证金不按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条款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6)投标人未按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款办理会员入库手续的。
5.3投标人有下列情形的,经评审后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无效投标:
5.3.1商标评审
(1)评标委员会依据《商务标评审表》进行形式性评审和响应性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做无效投标处理;
(2)商务标详细评审标准中有任何一项不能通过评审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5.4其他无效投标情况:
(1)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2)按第三章《评标方法》4.2.4条款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调整或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其价格不利于其他投标人排序的,作无效投标处理。中标价原则上调整或修正后的价格为准,调整或修正后的价格与投标报价相比,价格低的为中标价。投标人不接受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3)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2,1.4.3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4)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5)投标文件没有对交易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6)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实质性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经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定且经过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后,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7)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交易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8)投标文件中存在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他实质性条件。
(9)投标文件中填报的拟任项目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与资格审查通过的项目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前后不一致的。
(10)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评标委员会根据交易文件的规定对交易文件的计算错误进行修正后,投标人不接受修正的投标报价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6.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和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按照投标文件规定进行澄清、补正后的投标报价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确认后即为该投标人的最终投标报价。投标人一旦中标,此报价即为中标价。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投标报价评分细则。
8.1除第2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8.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如实记载以下内容:
(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3)开标记录。
(4)符合要求的投标人一览表。
(5)废标情况说明。
(6)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
(7)经评审的价格一览表。
(8)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9)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10)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8.3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应当限定在 3 名。
8.4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交易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或者经查实其存在弄虚作假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骗取中标的,招标人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为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也可以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投标人提供的与投标文件有关的各类证书、证明、文件、资料等的真实性、合法性由投标人负全责。
第四章 合同条款
一、协议书格式
发包人(全称) (协议书格式)
承包人(全称) (协议书格式)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按 设计的本工程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内容。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日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元(人民币)
¥: 万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技术要求
7、工程量清单
8、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它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建设单位必须根据监理单位核定的工程量(当月形象进度),按月按比例专项拨付工资款,具体比例为:道路桥梁工程15%-20%;房屋建筑工程25%-30%;园林景观工程20%-25%;
十一、总承包企业必须与指定银行签订委托支付协议。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应及时确认劳务分包企业按月提供的农民工工资详细单;
十二、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鉴证意见: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
经办人: 年 月 日 经办人 年 月 日
二、通用条款
使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2017年9月22日联合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7-0201示范文本)》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三、专用条款
使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2017年9月22日联合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7-0201示范文本)》第三部分通用条款。
1. 工程价款的支付
1.1工程预付款: 不预付工程款 。
1.2工程款(进度款)支付及质保期:无工程预付款 ,按实结算。工程验收合格后付至合格工程量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二年后付清。
特别说明:a.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后,乙方也应及时支付各方面的工资、费用及材料等款项,如有投诉拖欠,甲方将从下一次工程款中扣除,并按有关规定直接支付投诉方,纳入乙方总工程款中结算。b.施工方自行采购的设备,应满足设计单位和工程量清单所列参数的要求,其质保期应满足国家相关规定的期限要求。c.建设单位参与设备进场验收。
2. 合同价款及调整
2.1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总价合同确定。
2.2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内的单价及有关费用的报价,不再调整,一次性包干
2.3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详见:3、合同补充条款。
2.4 结算价=中标价±工程数量变更×综合单价×(中标价/最高限价)±(新增工程量清单项目数量×审定签证单价)±合理索赔。
2.5在合同工期内,除税金外,国家政策性调整一律不予调整。
2.6工程量变更造价调整时,施工技术措施费不予调整,其他费用按投标报价执行。
3. 合同补充条款
3.1 工程量清单及计价的调整内容包括:工程量、综合单价、主材(半成品)价格、措施项目变更、合理工程索赔。具体方法如下:
3.1.1 工程量的调整
工程实施过程中遇下列情况,应按实调整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数量;
3.1.1.1 工程量清单数量误差在±3%以上的;
3.1.1.2 设计变更引起清单项目工程量的增减;
3.1.1.3 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
3.1.2 综合单价的调整,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应按照下列办法确定:
3.1.2.1 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的数量有误,或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数量增减,执行合同原有的综合单价。
3.1.2.2 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漏项,或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项目或暂定价的项目,其相应的工程变更造价确定方法:
依据安徽省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交易文件提供的费率及施工同期信息价进行组价,经发包人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注册造价工程师审定后×(中标价/最高限价)【中标价和最高现价】,作为结算依据。
3.2 所有专业工程分包单位的选择必须经业主认可方为有效。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工程量清单报价书格式:详见工程量清单(另附)
第六章 技术规范及要求
(项目名称)
投 标 文 件 一
(资信证明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目录: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建造师(拟任项目负责人)身份证;
②企业法人有效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的有效证件)
③企业资质证书;
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⑤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证书;
⑥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⑦无失信被执行行为承诺书、无行贿行为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⑧社会法人无失信被执行行为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⑨评标办法中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和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它证明材料。
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
本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行为遵守法律法规规定,不在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愿意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本公司、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依法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
本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行为,愿意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本公司、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依法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本公司郑重承诺:
本公司遵守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安徽省社会法人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暂行办法》(皖政办【2015】52号)第六条规定的失信行为,愿意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依法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4)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
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
本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愿意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本公司、法定代表人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依法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章):
投标人名称(签章):
年 月 日
(5)其他资格审查资料
(项目名称)
投 标 文 件 三
(商务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盖章)
年 月 日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 的 (姓名) 为我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 招标人 的 工程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授权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投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开标现场需手持本授权委托书并加盖红章)
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
一、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 项目的投标;
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三、不出借、转让资质证书,不让他人挂靠投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四、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的合法权益;
五、不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六、严格遵守开标现场纪律,服从监管人员管理;
七、保证中标后不转包及使用挂靠施工队伍,若有分包征得建设单位同意;
八、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承诺派驻管理人员及投入机械设备,如有违反,同意接受建设单位违约处罚;
九、保证企业及所属相关人员在本次投标中无行贿等犯罪行为;
十、如在投标过程和公示期间发生投诉行为,保证按照《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处理暂行办法》要求进行。投诉内容符合要求,投诉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并附有关身份证明复印件。不恶意投诉,对本公司提供的投诉线索的真实性负责,否则愿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
十一、如我公司中标,保证在签订施工合同前严格按滁州市建设委员会滁建管【2015】23号文件要求办理“一卡通”手续。
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依法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开户银行: 基本账户:
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4)投 标 函
致: (招标人)
1、根据你方招标 工程交易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交易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和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 (币种,金额、单位) 的投标总报价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派出 建造师为本工程负责人,保证按照招标人要求开始本工程的施工,并在 个日历天(工期)内完成本合同的施工,并移交整个工程,工程质量达到 标准。
4、随本投标书,我方同时按照交易文件的要求提交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我方在本投标书有效期内撤回投标书,或在中标通知书下达后 天内未能或拒绝签订合同书,或自行转标,贵单位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另选中标单位。
5、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交易文件的规定提交 万元作为履约担保。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可退还。
6、我单位提供如下通讯地址: 电子邮箱(地址),确认本项目相关法律文书均通过提供的以上地址送达,相关文书只要发送至以上电子邮箱(地址)即视为送达,投标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日期: 年 月 日
(5)工程量清单报价书
(6)详细评审所需其他材料(如有)
第八章 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对本交易文件的确认
我单位对龙蟠小学阶梯教室改造工程的交易文件进行确认。 招标单位:滁州市龙蟠小学 经 办 人:陈启文 联系电话:13605502237
(单位盖章) 2019年6月 |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天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经 办 人:韩可蕾 联 系 电 话:0550-3315800、18855052889
(单位盖章) 2019年6月 |